这个世界什么都好,
就是可爱的天使太多了
萌不过来_(:q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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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泡河乌  

醉音

甜甜的!萌得快哭了!棒!!

勒诀的小空调:

82终于完了....感谢所有收留春风如故的小伙伴们




醉音[全文]


方士谦X张佳乐


 



久违的城市,总是充斥着无以名状的陌生感。


方士谦回到灰城的时候,城市已经拉起来夜幕,他也不急着寻找住宿的地方,漫无目的截了一台出租车开口便对司机说:“这个时间点有什么好的推荐就带我去吧。”


司机也是热心肠的,大概是把方士谦当成初来乍到的游客,一路上断断续续介绍了许多灰城的名胜美食,方士谦也不道破,听着这些中小学时期春游秋游必去之地也是诚诚恳恳地应和着。最后车子停在一家酒吧门口,司机解释说,这里面有灰城最出名的驻唱歌手。


推开门,马上有服务生迎上来给方士谦找了一张桌子,递上酒水单时不忘道歉几句,说今天酒吧的音响有点坏估计会影响表演。方士谦略遗憾地看了一眼舞台下方满席的桌子,抬头询问服务员:“所以今晚是没有表演了吗?”话声未落,舞台上的灯光突然响起,一个瘦削的青年握着麦克风走上台,马丁靴上的扣子有点松,走路的时候与皮料摩擦发出轻脆的响声。全场的目光都被吸引到他身上,他却一副轻松的摸样,清亮的声线从麦克风里传出来,饶是平日面对上千万的生意合同都不动声色的方士谦都为之一振。


“各位,感谢你们今晚光临百花,很抱歉我们今晚的音响出了问题,但是我张佳乐不会让大家白来一场的,请允许我今晚为大家清唱几首。”少年时期的辫子已被剪掉,但稍稍遮住右眼的刘海还是暴露了主人懒于理发的真相,繁杂的灯光打在他身上,看不清发色和神色,但是在这场黑夜的盛宴中依旧能媲美阳光的张扬跋扈和八年前的少年如出一辙。


你是华丽一场盛世烟火


而我迷恋所有美的寂寞


你把万丈红尘看破


我却困在走不出的十年离索


而生命有悲欢几多


纯粹得不可一世的声音,融入黑暗中却未被指染的光芒。酒吧里所有人都为他放下了酒杯,连服务员都为他放轻了步伐,张佳乐扬起下巴,即使看不清神情依然让人忍不住臣服。


你来过是夜色如墨 


我划过是星光闪烁 


很微弱却许下承诺


所以我的爱就是


你不懂的汹涌①


他就是黑夜的王者。


方士谦捧起桌上的威士忌抿了一口,狩猎般专注地盯着舞台上的张佳乐。


我回来了,张佳乐。


 


在夜生活繁华的灰城,百花能占据一席高地,其中少不了张佳乐的功劳。张佳乐早在大二时就被百花老板慧眼识珠,以高薪挖过来做兼职,直到毕业后张佳乐换了几份正儿八经的工作都觉得别扭,索性又回来百花做起来正职,这一做就是七八个年头。时至今日,张佳乐在灰城已打出一份响当当的名堂,每周五周六晚百花都会为他单独开独唱场,没有哪次不是客满为患。


也是巧,遇上酒吧的音响出了问题,不然方士谦这种没有预定位置的人在周六晚几乎不可能在百花找到位置。慕名来听张佳乐演唱的人走了将近一半,后台正在商量要取消演出,谁知张佳乐拿起话筒就往台上走。老板率先冲上去把张佳乐拉下来:“小张啊,这万一影响了你的演出效果,你的名声就完了,今晚就算了吧我上去跟客人道个歉。”张佳乐却不依,他晃晃手上的话筒:“话筒不是没事吗?我清唱就好了。放心老板,别对我这么没信心。”他又跟舞台边的鼓手和贝斯手挥手示意,得到对方举起大拇指的回应后,整理了一下领子大步迈上舞台。


清脆的鼓声在张佳乐心底敲响了前奏,五颜六色的灯光打在他身上,他默默在心底跟自己说:“张佳乐,这个舞台是属于你的。”


睁眼,启唇,歌声回荡。


 


这是一首老歌,却并不出名。张佳乐隐约想起大一那年的夏天,在学校的音乐训练室里,那个被自己不甘不愿称呼为前辈的人从身后抱着自己,手把手教他弹吉他,唇紧贴着自己的耳垂轻声教会自己这首歌。


盛夏的高温,灼热了树上的知了,也灼热了少年柔软的耳垂。


 


三曲闭,台下负责音响的师傅朝张佳乐做了个手势示意他下台休息一下。张佳乐垂下拿着麦克风的手抬头望向前方。


舞台正好正对着酒吧的大门,他看到一个陌生的背影正推开百花的大门离去。并不像是熟客的样子,这里平日有不少达官贵人来访却鲜少有人穿着一身正儿八经的西装,况且他还拉着一个箱子?!张佳乐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闪烁的灯光阻隔了他的视线,但陌生的背影却隐约流露着熟悉的温柔。


张佳乐只有在这一刻,才恍然发觉自己竟如此想念方士谦。


 


大致一个星期,张佳乐每晚都呆在百花,有时候遇上关系好的熟客或者兴致来了就上台唱个两句,大多数时间都是乏味地趴在吧台后面盯着桌子上那桶糖精发呆。水吧的小服务生是新来的,才两天就被张佳乐吓到了,哭着跑去问老板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才惹得当家歌手每晚过来监视他。老板也特意过来探望张佳乐,问他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或者失恋了,要不要放个短假。


张佳乐自己也郁闷,他说不清自己在做什么。那晚的背影在他心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记忆,他不可否认自己在意地不行。但是就这么瞎等吗?万一对方不再来呢?万一他....不是方士谦?张佳乐四目呆滞地抛投小酒杯玩,引得附近一众人拍手称赞,唯独小服务生吓得心脏停了两秒。对啊,方士谦那个家伙都离开灰城多少年了?张佳乐记不清了,都快30的人了,哪里还记得清20岁出头的事情啊。而且美国好吃好住的,方士谦全家都移民过去了,谁闲着没事做还回来啊。


张佳乐扔下小酒杯,拿出手机哗啦一下从通讯录翻出方士谦的号码。八年了,这八年他少说也换了三四台手机,但这个电话却一直留着。人都走了还留着电话做什么,张佳乐苦笑,何况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对方都出国了还不早就换了号码?


这小心思还没搁置下来,张佳乐的手机突然就响了起来,他手一抖差点把手机摔出去。


“方士谦,来电”。张佳乐愣了十秒才按下接听,电话另一边回响着细微平稳的呼吸声,他一时不敢开口说话。


“张佳乐,我回来了。”是这个声音,温柔低沉,有一股让人不由自主想顺从的蛊惑力。


方士谦。


张佳乐抬头,看着方士谦一身休闲便装朝着自己笑,手上的手机还搁在耳朵旁。


你回来了。


真的回来了。


真好。


 


 



张佳乐从懂事开始就开始鼓弄音乐,但他长期以来只是把音乐当成业余爱好,从未想过有一天,音乐会成为他的事业。他高三的时候为了高考加分,被家里人鼓励去参加了一个全市少年歌唱比赛,出乎意料地拿了个二等奖,而后当他成为R大的学生后,音乐社的前辈们听说去年市里的唱歌亚军成了他们可爱的学弟,立马集结人马,连哄带骗把张佳乐拉进了社团。


有时候命运真的让人无法参透。


当初还是大一新生的张佳乐,懵懵懂懂被前辈们簇拥着成为音乐社备受关注的新人时,心里空余喜悦,少年心底里积攒多年的音乐热情迅速被点燃。在前辈们的鼓舞下,死心塌地要在音乐社一展身手。


也就是那个时候,张佳乐认识了方士谦。


其实后来想起往事,方士谦有没有参与把张佳乐哄骗去音乐社的那次活动,张佳乐是完全没有印象。他第一次记住方士谦时,已经进入音乐社将近一个星期了。那天下午他实在受不了马克思老师的催眠曲,上课中途偷偷摸摸打算溜去音乐社的大本营休息。这个被社员们统称为大本营的地方,其实就是学校最后面一个荒废的大仓库,从宿舍区走过去要经过一条很长的林荫小路。其实R大的音乐社在灰城也是小有名气的,只是这个地方既宽敞又偏离宿舍区,即使在里面搞个通宵Party都不会有人投诉,才深得社员的喜爱。这里虽然只是个破旧的仓库,但里面该有的乐器一样都没少,墙上贴满了各种音乐海报和彩带,张佳乐特别喜欢一个人来这里练歌。只是那天,他逃课来到这里,却不仅仅只有他一个人。


他推开那扇隔音效果绝佳的大铁门,里面传出一阵轻快的吉他声,光从张佳乐身后肆无忌惮地冲入室内,打在方士谦的白色衬衫和白色吉他上。他像一个优雅的王者,静静坐在舞台中间的高椅上,修长的手指在吉他上勾勒出醉人的音符。


张佳乐回过神的时候,发现自己呆呆站在门口看着对方,他对自己的失态感到一丝窘迫。所幸对方并没有在意,一曲毕,方士谦放下吉他抬头望着张佳乐微微一笑。


“学弟你也逃课了?嗯,你们的马克思老师是老方吧,他的课确实比较无聊。”


“学长认识我?你怎么知道我逃了马克思课过来?”张佳乐不知道对方是谁,但是现在音乐社还没开始正式招新,内部应该只有他一个大一新生,不管怎么样,喊学长总是没错的。


“咱们社备受关注的新人,谁敢不认识。”方士谦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一分,“你好,我叫方士谦,是大三医学院的,也是这个社团的吉他手。”


那时候,年少单纯的文学院新生张佳乐,一听到医学院这个词立马对眼前这个学长满怀敬畏之情,于是他羞涩地问了一个新生最关注的问题,“学长,马克思容易挂科吗?”


“不难”,方士谦回答得干脆果断,“我大一的时候一节课都没去上过,一样高分通过。”


“哇,好厉害。”张佳乐对方士谦的敬仰之情上了一个台阶。


“反正教马克思的是我哥。”方士谦平静且坦荡地补充了一句。


“......”


 


不管后来张佳乐是如何在一秒间把对方士谦的敬仰直线下降为鄙视,总而言之,从此开始他们莫名其妙成为了相谈甚欢的好友。


那时方士谦和张佳乐在学校里也算是出名的。先不说两人一个长得文质彬彬英俊幽默另一个白白瘦瘦眉目间皆是阳光,单凭他们一个是医学院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高材生一个人是文学院文采飞扬的新生代表就足够盛名了。这样下来,两个人随着关系逐渐要好,得到的注目也越发频繁。要说大学里,好兄弟不少,跨级的好兄弟也不少,但是像方士谦和张佳乐这样跨级却每天混在一起,跟连体婴儿似的兄弟,在学校屈指可数。尤其在第一年校迎新晚会上,张佳乐一首清唱配上方士谦的吉他伴奏,让两人一时间成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名气直线上升。不久,他们的深厚友谊便在全校得以广而告之,以至于后来别人看到他们其中一个,都会下意识找另外一个人。


大家平日都津津乐道这两个人每天兄弟情深,像方士谦骑着单车送睡过头的张佳乐去上课啊、中午张佳乐率先冲去食堂给方士谦抢新鲜出炉的红烧肉、打篮球的时候两个人的绝妙进攻配合等等都不乏观众的广泛转播,但事实上这两个人却相处得特别不可爱,当然这句话是方士谦说的。


他老是嫌弃张佳乐是个相当不可爱的学弟,走在校园里遇上音乐社的新生恭恭敬敬喊他前辈,转过头就对张佳乐说,“你看看人家多有礼貌,你说你喊过我前辈吗?“张佳乐则一脸嫌弃地说他没有前辈的样子,一边顺手拿起方士谦喝了一半的可乐仰头就是一口。


这样的后辈,谁会喜欢啊。


但偏偏就是这样不可爱的人在音乐社人缘好得没话说,偏偏方士谦就是喜欢这个不可爱的后辈。


至于什么时候喜欢上的、怎么喜欢上的、有多喜欢,方士谦自问答不出来。也许是张佳乐一脸得瑟地往自己碗里夹红烧肉的时候;也许是张佳乐救底线球的时候撞到栏杆上时他惊慌失措地背起人直奔医务室的时候;也许是那天在社团大本营第一眼见到他,戒备又迷糊的眼神或者;亦或者就是因为张佳乐长得好看。


反正,就是喜欢。


 


这样暧昧不明的日子大概持续到方士谦大三期末。


在一个周六,方士谦一大早打电话吵醒了通宵打游戏的张佳乐,说自己托计算机系的学弟做了一个超级可爱的桌宠。鉴于他和张佳乐深厚的友谊,他强烈要求张佳乐过来和自己一起欣赏那只桌宠。


桌宠桌宠桌宠!随便上网下载一个就好啦!有必要专门找人做一只!还要我8点钟起床过去看吗?!!!!床气Max的张佳乐随随便便把碎发扎起来,一脸黑云地来到方士谦的宿舍。


“看什么啊?快点看完快点放我回去!我6点才睡啊大哥!”


“别急啊,自己过来看?”方士谦笑得特别从容,张佳乐看着他的笑容睡意一下子消散了两分。阴谋,绝对有阴谋。张佳乐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强迫自己打醒精神走到方士谦的桌子前,疑惑地任由方士谦起身让出椅子给他坐。


往后的数年,只要张佳乐一想起那天,都会在心底暗骂自己蠢。他那时单纯得不可思议,即使终日和方士谦逃课去大本营学吉他,晚上爬出宿舍吃烧烤,打球撞伤了对方直接把自己背起来走过半个学校送到医务室,他都从未多想一份。他就是这样的人,像极了文科生热爱浪漫,心思却粗线条得连理科生都甘拜下风。


他听话地坐在方士谦的椅子上,对方从他身后俯下身,修长的手指伸到张佳乐面前移动鼠标,电脑屏幕上立刻跳出一只扎着小辫子的棕色毛小家伙!小家伙站在屏幕中间左顾右盼了一番,突然睁大眼睛看着呆滞的张佳乐,从身后掏出一个小木板举在头顶。


木板上写着“张佳乐,方士谦喜欢你,可以跟他在一起吗?”


“哇!”张佳乐第一反应是这小家伙长得怎么这么像我!?还没回过神就看到小木板上的告白,直接脑电板短路,一声不吭地盯着屏幕。


方士谦屈身站在他身后,他知道张佳乐脸皮薄,所以所有大庭广众下的浪漫告白他全部否决,一直拖着想不到恰当的告白方式。前阵子听说社里的鼓手、计算机系的学弟肖时钦设计了一款仿真人桌宠,本着讨张佳乐欢心的念头去预定了一只。谁知道这个心脏的学弟早就猜出他的心思,还干脆帮他打直球。


虽然出现意料之外的状况,方士谦还是很快恢复了冷静。他知道按张佳乐的脾气,逼急了他估计会跑掉。但是眼下千载难逢的好时机,要是错过了恐怕下次进攻就更难找突破口了。方士谦一狠心决定放手一搏,他伸手环着对方的腰,头搭在张佳乐肩膀上贴着耳朵低语:“乐乐,你要是不喜欢我,就推开我走好了。我不是逼你,但是你知道的,我等不了多久了。“他掂量着把自己考研的事搬出来说,希望多少能博得张佳乐的心软。


方士谦的气息吹得张佳乐耳朵涨红,他有点急促地想侧开脸躲避,却一不小心亲了一下方士谦的脸,随后红晕沿着耳朵迅速蔓延到整张脸。张佳乐慌张地扯开方士谦环在自己腰际的手,一边紧张地解释,“谁..谁说不喜欢你啦!喜欢喜欢啦!你快放开手!好热啊!“


仅仅一句话,方士谦的嘴角便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他索性坐下来挤掉乐乐一半的椅子抱着人死皮赖脸就是不肯放手。


“张佳乐,我喜欢你。“这次是真人告白,张佳乐无力挣扎,任由方士谦抱着自己,一句没一句地搭着话。


他想,也挺好的,一起就一起吧。


也就是这个念头,让他余生沦陷。


 


 



       张佳乐带着方士谦到酒吧附近的一家西餐厅吃饭,他穿着一件纯色的T恤配一条黑色的朋克风窄脚裤,半点都不像24出头的人,只是跟这家餐厅的风格格格不入罢了。没办法,他平时习惯了穿街走巷去吃小吃,但这会对着方士谦一来不想丢人,二来还是脑子转不过来绕不得曲曲折折的小巷。再看对面那个正在掀餐牌的人,把一身棕色休闲装硬生生穿出正装的感觉,加上他突然回来,张佳乐更是一肚子气不知道往哪里撒。


       气朝谁撒?朝方士谦吗?


       张佳乐想起他刚刚得知方士谦要出国这件事时他也是发了很大的脾气。这件事并不是方士谦告诉他的,是他在教导室门口听到主任在跟别的老师聊天起提起的。他一开始不敢相信,摸摸口袋找到方士谦公寓的备用钥匙,方士谦把这件事藏得很深,张佳乐从他的书柜里翻出签证和德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才知道他什么都准备妥当了。


       就是什么都准备好了,就差没告诉张佳乐。


       那晚他对方士谦大发脾气,把他桌上一排的药剂试验品一甩全数摔碎在地。方士谦也不恼,他似乎早就猜到有这么一天,只是平静地叹了口气拿出手帕抓住张佳乐的手臂给他擦干净。张佳乐恨透了他这副把一切掌握于心的摸样,仿佛无所畏惧,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可以轻轻松松过关斩将,就好像现在这样吃住自己不放,他一狠心甩开方士谦的手。


他说:“我们分手吧。“


语气平淡得仿佛早上老师说的“上课好“,但是眼睛已经抑制不住的红肿,眼泪几欲涌现。


往事如尘埃,炽热的夏风迎面吹来,一瞬间吹散在空气中。张佳乐默默跟自己说,忘了吧忘了吧,他只是你多年不见的学长,再温柔一点说也不过是自己青春岁月期间的一位前任。


方士谦是一股春风,在他们热恋的时候温暖地守护着张佳乐,不让他担忧半点一心只追求自己的梦想。但他又出奇的冷静,任由张佳乐吵啊闹啊都能不动声色地站在旁边一副宽容的圣洁摸样。这是张佳乐所最厌恶的,这副摸样衬托得张佳乐肤浅又任性,同时又是张佳乐所最害怕的,他清晰地意识到自己踏不进方士谦的领域,自己只能傻傻地等着方士谦来无条件宠溺他。他怕,他怕自己握不住。


而事实证明,这些年过去了,方士谦带着春季特有的浓郁花粉转土归来,依旧是让张佳乐最容易迷恋的气息。


他坐在桌子前,低头看着餐牌默默不语。方士谦抬头看了他一眼,伸手抽掉餐牌,毫不犹豫地替张佳乐拿了主意。“两份海鲜炒饭,一杯蓝山一杯冰绿茶。”顿了顿,他忽而伸手按住张佳乐的手,当着服务员的面神情温和地开口,“对歌手的嗓子好。”


这样的方士谦,天生就是让人沦陷的,张佳乐拿他半点办法都没有。


 


细数当初方士谦是如何把张佳乐拿下,告白独特新颖自然功不可没,对张佳乐这种思维跳跃的人来说,惊喜比任何浪漫都来得有价值。不过除此之外,日常刷好感度也是必不可少的。


他们还没在一起的时候,方士谦因张佳乐而成为R大颇负盛名的“二十四孝学长”。早上只要张佳乐有非上不可的专业课,方士谦的morningcall就会准时响起;每天晚上两人去食堂吃饭,就张佳乐负责抢肉,方士谦负责端汤;逢周五的篮球队训练,方士谦都会给张佳乐备好上至毛巾水杯下至绷带创可贴;最刺眼的还是周末在人来人往的音乐社里,方士谦拉着张佳乐手把手教他弹吉他。后来两个人在一起之后,方士谦越发变本加厉,索性直接把人抱在自己膝盖上抱着腰教,让一众音乐社独男咬牙切齿。


刚开始张佳乐脸皮薄,死活不肯。但方士谦偏偏充耳不闻抗议,凭着身高优势硬是压住张佳乐想逃跑的动作,碍于现场还有别的人,张佳乐自然不敢对方士谦大打出手,只能咬咬牙忍了。稍带凉意的手指覆在自己手上,却点起星星火苗;头靠在他肩膀上,湿润的唇贴着耳朵一句句教导张佳乐弹奏的调子,张佳乐觉得自己快疯了。


但事实证明,这招对张佳乐的附加攻击相当有效。不出两个星期,独男们已经可以在校园的走道上亲眼目睹张佳乐扯着方士谦的衣领主动亲吻,除了感叹一句‘哎呀闪瞎了‘,也只能再加一句’方学长的心真脏‘。


而后,张佳乐气冲冲跑回宿舍,收拾了一大袋东西出来直接往站在门口的方士谦脸上砸,在群众的围观下,方士谦带着那袋东西扔到楼下垃圾车里,便潇洒地离去,这段R大无人不住无人不晓的恋情从此随着方学长的出国读研而宣告终结。此后张佳乐一直声称是自己迷恋单身生活所以毫不犹豫甩了方士谦,但是新闻系的李迅却声称,曾多次亲眼目睹张佳乐在食堂点了两份红烧肉,然后愤怒地扔掉了一份。


 


晚上这顿饭吃得很压抑。张佳乐全程专注于吃饭,一丁点表情都没有,饶是平易近人的方士谦也一时间无从下手。两个人磨磨蹭蹭吃完了午餐,张佳乐率先用一头帅气的酒红色头发吸引住服务员的注意力,成功抢下付款资格。他豪爽地两张一百递给服务员,满脸都是得意洋洋,惹得方士谦忍不住轻笑出声。


“笑什么笑。”张佳乐不满地嘀咕着,他习惯性把桌上的餐巾纸揉捏成一个圆球。方士谦熟知这是他准备扔人的先兆,不慌不忙地伸手按住他的手指。“这里还是餐厅啊乐乐。”


他以前并不经常喊他乐乐。最初方士谦只是觉得张佳乐这个学弟养眼又好玩,后来不由自主地被他一步步吸引驻足。他自问自己不是任由感情摆布的人,但也不是委屈自己的腐朽之辈,既然喜欢上了就去喜欢呗,慢慢在他的生活中晃荡一点点蚕食他的心,这才是方士谦式的爱情。


但直到方士谦走的那天,他故意绕了远路到篮球场。那时篮球场有一大堆人在训练,方士谦却一眼找到张佳乐的身影。裸露在球衣外面瘦削的四肢、运球的时候酒红色的小辫子一上一下地晃动,光打在上面,耀眼夺目。


昔日的光彩仍在心头,当初握紧一起弹吉他的手指依旧在掌心。


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人,能从张佳乐身边全身而退。


他握住张佳乐的手,拉到自己唇上亲吻指尖,不厌其烦地把那句话重说一遍。


“张佳乐,我回来了。”


 


 



你不懂的汹涌


烧成云霞满天气势如虹


目光灼灼在歌颂


每一场觐见直到词穷


人世笑痛来去相逢


给我一腔孤勇一梦成空


忘了你来去匆匆 最后


留下背影重重


徒留暮光重重②


       这是张佳乐在百花的成名曲。曲子是方士谦写的,张佳乐听着喜欢,方士谦就直接送给了他。后来等方士谦走了,张佳乐独自消沉了好几个月。却从不肯承认自己受了伤。而后他成为了R大音乐社的社长,每天大大咧咧的在校园里和社团的新晋学弟们谈笑风生,仿佛那段感情从未存在过。但和他同宿舍的直系小师弟邹远还是时不时见到张佳乐拿着一张曲谱,独自在无人的社团活动室里哼唱。


       再后来,他自己给曲子填了词,在百花首次登台时一唱成名。


       他并不是经常唱这首歌,只是偶尔心情格外好或者突然想起方士谦的时候才会唱。每次唱这首歌,他都会想象方士谦就在台下看着他,为他鼓掌。他想起那个年少轻狂的岁月,方士谦说自己未来不会走上音乐的道路。那时候他说:“没关系,你去走你的未来。由我站在舞台上,为你歌唱。”


       方士谦是张佳乐的罂粟花,让他着迷又让他上瘾,让他甘于守护又让他为之发光发亮。


       


       夜幕降临,百花之王在五光十色的彩灯下登场。张佳乐把麦克风放在麦架上,把后背的吉他挪到胸前。他说,他从今天开始不再唱《汹涌》了,今天他要唱一首新歌。


       台上鼓声轻响,台下掌声雷动。


       张佳乐穿着一身白色衬衫搭配黑色长裤,抱着木吉他站在麦克风前。


       青春稍纵即逝,但张佳乐却未曾改变。


若我是不死鸟


为爱轮回千百遭


听千百遍烈焰咆哮


百年孤寂且煎熬


谨记你轮廓年少


再将那十指相交③


一曲毕,他放下吉他,弯腰蹲在地上。他目光灼烈,直勾勾地看着端坐在第一排的方士谦。


“我爱你,方士谦。”


 


 


备注:①②歌词《汹涌》原曲:How youremind me 填词:傅北旖。


③《不死鸟》词:yuriko 暂无编曲


 @一只河乌。  @加蓝的花田里种着白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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